盟约中的信任:拉比萨克斯谈犹太教真正的“因信”与“行为”
盟约中的信任:拉比萨克斯谈犹太教真正的“因信”与“行为” 在跨宗教对话与神学讨论中,常常存在一个历史性的误解:人们倾向于把“因信得救”(Salvation by Faith)归为基督教的独有特征,而将犹太教误解为仅仅依赖“靠行为称义”(Salvation by Works)或律法规条的宗教。 已故英国前首席拉比乔纳森·萨克斯(Rabbi Jonathan Sacks)在他的多部著作中多次澄清, 犹太教绝非单纯的“行为主义” 。如果从希伯来圣经原先的本意来理解,“信心”恰恰是犹太教盟约关系的基石,只是它在希伯来文中的涵义与希腊化神学有所不同。 一、 希伯来文的“信心”(Emunah):信靠而非教条认同 萨克斯拉比在 Future Tense 与 The Dignity of Difference 中特别指出,西方语境中的“信心”(Faith,希腊文 Pistis )常被定义为理智上对某种命题或神学教义的认同;而在希伯来文里, 信心( Emunah ) 的核心意思是 忠诚、信任与盟约中的持守 。 萨克斯拉比写道: "Faith in Judaism is not a state of mind, a set of beliefs, a creed, or a cognitive assent to a proposition. The Hebrew word for faith, Emunah, comes from the root meaning 'faithfulness,' 'fidelity,' or 'trust'... Faith is not a belief that God exists; it is a commitment to God's covenant." (“犹太教中的信心不是一种心理状态、一套教条或对某种命题的理智认同。希伯来文中的信心 [ Emunah ] 源于意为‘忠诚’、‘信实’或‘信靠’的词根……信心不是相信上帝存在,而是对上帝盟约的委身。”) 因此,犹太人与上帝的关系并不是依靠无心的机械式“行为”来赚取救赎,而是建立在对上帝信实与应许的深度信任( Emunah )之上。 二、 上帝对人的“信心”:救赎与希望的源头 在 The Faith of G...